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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上班族 -照顧服務產業 千億商機湧現 2007/04/09s960412_02.gif

經建會日前指出,台灣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目前已達218.9萬,佔總人口數的9.62%,明年將可望首度突破10%。當銀髮族成為最大口族群時,也意味著龐大的居家照顧服務產業蓬勃的商機,事實上,搭著高齡化社會的順風車,照顧服務業早已成為台灣備受看好的新興產業。






■產業範疇


根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的定義,「照顧服務產業」係指以提供照顧服務為目的的產業。使用者付費購買照顧服務,服務部門包括營利或非營利組織,只要僱用人提供收費的服務,就可稱之為產業化,惟產業化並不等於營利化。

經建會在「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政策中指出,狹義的照顧服務產業僅係指老人與失能者之照護服務,而廣義的照顧服務產業則係指福利產業,應該進一步納入兒童托育、婦女服務與青少年服務。不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95年第8次修訂之「中華民國職業分類典」指出,照顧服務業主要係指Q大類「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下之「居住照顧服務業」以及「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業」,已經將產業範疇擴及老人、婦女、兒童暨青少年等各個族群的照顧服務。

居住照顧服務業(87中類),乃指「凡結合健康照顧及社會工作,從事提供住所並附帶住宿者所需之護理、監管或其他形式照顧服務之行業均屬之。其服務過程中最重要的是提供住所,而健康照顧主要係指護理服務。」其中包括護理照顧服務業、心智障礙及藥物使用者居住照顧服務業、老人居住照顧服務業以及其他居住照顧服務業等。

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業(88中類),則係指「凡從事居住照顧服務以外之社會工作服務均屬之」,其下又包括兒童及少年之社會工作服務業、老人之社會工作服務業、身心障礙者之社會工作服務業、婦女之社會工作服務業以及未分類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業等。

■市場特性與前景

拜醫療科技進步之賜,國人平均壽命不斷提高,估計將由民國89年的男性72.67歲、女性78.44歲,至民120年提高為男性75.3歲、女性81.7歲。但在出生率快速下滑的情況下,台灣出現人口結構老化的隱憂,民國82年老年人口達7.03%,已正式踏入高齡化社會國家之列。

高齡化社會雖對政府財政、勞動人口投入、投資儲蓄等多方面造成衝擊,但也開啟健康、醫療、生活照顧服務產業的商機。尤其人口老化所帶來的照顧需求增加,以及嬰兒潮世代子女對於照顧服務產品的多樣化需求等因素的影響,更使得照顧服務業成為未來重要的經濟角色。

s960412_01.gif據估計,民國94年老年人口已達9.5%,200萬高齡人口帶來每年約3,000億的商機,而受到民38年戰後嬰兒潮影響,預料民國103年至110年老年人口將增至392萬人,佔所有人口的14%,預估更將開創出每年5,880億的商機。不過照顧服務業在台灣處於起步階段,仍有長足的成長空間。舉例而言,台灣目前居住在安養機構的老人約佔全部老人人口的6%,對照於美國的22%,即顯示出安養照護市場有相當大的成長空間。

事實上,由於社會結構變遷導致國人對照顧服務需求大幅增加,我國監護工外勞自民國89年的98,508人(佔全體外勞30.2%)增加到民國91年的113,755人(佔全體外勞37.5%)。不過,儘管雇用外傭的費用較低廉,還可以全天候打理三餐、家務,照顧嬰幼兒、老人或病人,但是勞委會實施總量管制、限縮外勞名額,未來聘用外籍監護工的難度將提高,更何況許多家庭沒有足夠房間供外傭住宿,彼此語言溝通也有問題,因此由本國人提供的照顧服務始終不乏市場,而隨著服務的專業化及民眾需求的持續開發,未來預料更將擁有飛躍性的成長。

另外,隨著國內人口老化、雙薪家庭增加,到府提供的家事服務也逐漸受到中產階級家庭的歡迎。據業者估計,以台北市來說,至少1/3家庭有此需求,以30萬用戶計算,每周進行一次打掃服務,每次收費1,000元,光是台北市全年的家事服務市場就高達144億元。放眼全台灣,若1/8家庭有此需求,以88萬用戶估算,每年潛在市場更達422億元之譜。

而值得一提的還有隨著社會與家庭型態轉變,國內經濟水準提高,以及少子化趨勢下國人對於產後調養花費的愈加大方,過去「自家人互相幫忙」的坐月子方式,如今早已企業化經營,呈現百家爭鳴的熱鬧局面,據業者估計,台灣的坐月子服務市場一年便約有20億元新台幣的商機。

■政府計畫

為因應我國人口老化現象所引發的社會照顧需求課題,政府積極制定相關政策,包括內政部研擬之「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行政院經建會研擬之「照顧服務產業發展計畫」等,都顯示了發展長期照護政策的重要性與急迫性。

行政院經建會自民國92年6月起即發動各界共同草擬「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後於民國93年11月正式通過,這是一項針對「服務業」量身打造的政策,旨在重塑台灣的產業發展結構,主要目標鎖定解決國內失業問題,特別是在景氣復甦後仍無法有效抑制的結構性失業問題,期望透過法令與政策的調整,創造服務業有利的發展條件,擴大台灣的服務業就業市場。獲選定的服務業共計有十二大類,照顧服務產業也因為被認為是最能有效解決台灣結構性失業問題的關鍵產業而名列其中,並具體發展出「社區長期照護計畫」旗艦計畫。

過去,慢性病患及身心障礙族群失能之照護議題,因涉及專業領域,往往過度依賴機構化的照顧系統,無法有效培育社區自主照護能力,因此「社區長期照護計畫」期望藉由社區主導規劃方式,發掘社區既有人力資源,引導社區住民積極投入,在社區自力互助與市場機制協調下,共同營造及建構社區人性化、在地化、永續性之長期照護模式與服務體系。

事實上,為因應失業率攀升與人口老化致照顧需求增加,「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更早於民國91年1月即由經濟建設委員會報行政院核定,並於民國92年10月正式定案。第一階段訂於91~93年,第二階段則訂為94~96年,並配合納入「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產業高值化」及「新故鄉社區營造」二項子計畫。該方案工作重點為建構老年及障礙者之生活及醫療服務,社區照顧、機構照顧、居家服務皆納入方案範疇,希望帶動非營利團體及民間企業共同投入照顧服務產業,並鼓勵離農、原住民、中高齡及婦女共同投入,成功以本國人力取代外籍看護工。由於建立國際級職能認證機制已是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的共同意見,故政府已經規劃將照顧服務產業增列入推動認證制度範圍。

至於在廣大父母關心的幼兒托育照顧政策上,為了讓家長找保母時不再毫無頭緒,且有效提升托育品質,內政部兒童局早於民國90年即指示各縣市政府建立「社區保母系統」為家長與保母搭起供需的橋樑。而由教育部和內政部聯合規劃的「幼兒托育與教育整合」政策,更是台灣當前幼兒照顧與教育制度改革的重要議題之一,旨在討論或企圖規劃處理現行「幼稚教育」與「托育服務」體制中,六歲以下幼兒教育與托育功能重疊所衍生的問題,期待能夠針對嬰、幼兒及兒童之托育,包括家庭托育(保母)、托嬰中心、幼兒園及課後照顧服務等,提出完整的設計。

■就業特性

s960412_03.gif自80年代以降,照顧服務在西方國家已經逐漸採取市場機制,即所謂的福利私有化、民營化、市場化、商業化、產業化,主要係將照顧服務供給部門重心由公部門移轉到民間部門,或是由非營利部門移轉到營利部門。我國目前的照顧服務主要仍是由政府部門及非營利團體提供,但是在這樣的潮流趨勢下,傳統由政府主導的照顧服務,近年來也逐步引進市場機制並開放民間部門參與經營。

健全照顧服務人力培訓,則是我國照顧服務政策的重點任務,目前業已收致初步之成效。經建會在民國93年8月提出之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的「第一期方案執行情形檢討及第二期規劃初步構想」中指出,照顧服務人才之養成培訓,勞委會已有2,764人,原住民另培訓242人,地方政府1,976人,農委會則補助培訓398人。而勞委會職訓局為推動「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第二期工作,已陸續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今年度專案編列3,600萬預算經費,預計補助各地方政府社政及衛政部門辦理4,000多人次訓練。

截至民國92年的統計,我國居家服務產業總計服務50萬241人次,累計就業人次為4,906人。92年度就業人數約2,000人,相較於91年度,總服務人次、服務量、就業人次均呈現成長態勢。而未來在「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的政策拉抬下,預計至今年底止,更將可望增加二萬個就業機會。

而要協助中高齡失業人力投入照顧服務產業,提升照顧服務的技能水準是必要手段,故建立認證制度便成為政策推動的積極方向。內政部與衛生署會銜公告「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即統一訓練內容、標準及結業證明,並由勞委會從民國93年起公告「照顧服務員」職類之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養成更多專業的照顧服務人力。

至於民眾多所關心的兒童托育服務,根據幼托整合規劃結論報告書之規劃,未來相關人員將分為幼教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保母及課後照顧人員等五類(見表一),也可望藉由健全的產業人力需求分工,創造出更多的就業機會。

■期許與展望

台灣產業處在轉型調整階段,相較1996年,2003年時的企業平均每位員工的之勞動生產力提升達23%,致使企業平均雇用員工數減少0.4人,且升級知識密集型產業無法大量吸納傳統產業釋出的勞力或新增的勞動供給,為了有效因應「結構性失業」的社會經濟問題,我國長期大量的照護人力需求,著實不啻提供了一項有效紓解的可行之道。惟從事照顧服務工作除了需要專業技能與體力,也必須具備愛心、耐心與毅力,更要秉持客戶導向的服務精神,才能勝任愉快,為自己、也為別人的家庭帶來幸福!

 

 幼托整合後之人力資源需求與角色分工

工作職稱 

說明 

幼教教師指大學以上幼教相關科系畢業,或大學以上非幼教相關科系畢業已修畢幼教認可
學程,並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者,擔任五歲幼兒納入國民教育正規體制延伸教育之
教師,適用「師資培育法」
教保員指大專以上幼教、幼保相關科系畢業者,以及大專以上非幼教或幼保相關科系畢
業已修畢幼教或幼保資格認可學程者,負責五歲以下之學前幼托工作。
助理教保員指高中職幼保相關科別畢業者,以及高中職非幼保相關科別畢業已修畢幼保資格
認可學程者,協助教保員進行五歲以下之學前幼托工作。 
保母指通過保母證照檢定者,從事家庭托育或受聘於托嬰中心,負責0~2歲之托嬰工作。
課後照顧人員具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學歷,或是社區媽媽,即可擔任課後照顧人員。依
教育部會同內政部訂定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辦
理之。

 資料來源: eJob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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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has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